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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真是多事之秋,各种“爆料”“挂人”层出不穷。
而QQ空间是谣言传播的最有利场所,
因为空间具有相对封闭性和信息相对滞后的特性。
且谣言传播较为便利(只需转发即可),所以QQ空间是谣言传播的最有利场所。
大家注意一下,如果遇到具有煽动性的说说/微博的话,先不要转发,先去求证比较好,因为这很有可能是谣言。
谣言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事件较为重要、具有煽动性、一般为负面消息、部分内容模糊、气得你看了就想转发的
下面我举几个谣言的例子:
1.B站被广电封杀
2.北京某幼儿园教师强奸学生
3.广东省某漫展因为邀请TFBOYS导致Coser被堵在外不让进、眼睛被弄瞎等
4.豫章书院依旧逍遥法外
以上三则都是谣言,第一则是纯谣言,第二三则具有极端化性质,第四则则是吃了不看人民网的亏,消息不及时。
谣言的杀伤力=信息的重要度×信息的不透明程度。
谣言的传播速度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
谣言的能量有多大,既取决于真实信息的透明度,也取决于受众的判断水平。
谁在制造谣言?
处于困境的人
发表未经证实的信息的人
误解
哗众取宠的人
抱有恶意的人
自私自利的人
恶意中伤的人……
为什么会传播谣言?
经考察,谣言制造和传播者一般是青少年,青少年的心智尚未成熟,容易被挑起情绪从而被人利用。
也就是“为了求知、为了解放、为说而说”的典型。
还有的是因为谣言是一则新闻,为了说服别人取乐别人的类型。
以及还有恶意中伤他人、企业的,企图抹黑名誉的谣言。
那么,如何破解谣言?
在粉碎谣言的工作中,搜狐“谣言终结者”栏目曾总结了7种武器:
1、用科学反击伪科学,一些看似很“科学”的传言,实为伪科学,可以通过专业人士去伪存真;
2、借助常识的力量,很多流传已久的“段子”,明显违背常识;
3、直击信源,无消息来源者,不少是假新闻;
4、追击那些缺乏“W”的“新闻”,这些谣言往往缺乏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
5、不要轻信那些所谓的“名人名言”;
6、官员贪腐消息中,不少存在细节失实,还有部分线索是虚构的;
7、有图不一定有真相。
很多谣言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真实,会带上一些图。这些图要么是“捕风捉影”的微信朋友圈、QQ空间或消息记录截图,要么是一些网页截图(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网页截图少有政府机关和新闻报社的图),要么就是自制图(图文声茂的那种)。 另外这些图一般具有一个共性:比较模糊或分辨率低,甚至还有图绿的,也是为了混淆视听。
对于这些疑似谣言的(新闻类),可以祭出我们的神器——百度识图来帮我们验明真假。
如果疑似谣言的新闻有标题的,那么可以直接试图查找关键字。
很多谣言新闻的图片,是从几件不同的新闻事件中提取出来的(例如黄鳝事件,谣传为死亡),同时这类谣言所涉及到人名的部分一般是像小花、小黄之类的化名。
QQ空间、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的截图则就更不可信了,因为这些东西都非常容易伪造以及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断章取义。
成文的谣言风格很像是在讲述一篇故事,也具有直接的煽动语言(求扩散、求K、求转发、让他火等)
对于社会类的重要消息,如果希望严谨一些的,可以在新华社、人民网、网易新闻等比较权威负责的媒体寻找具体有无相关新闻报道。
如果像是B站被封杀的这类谣言,请直接百度(如果取贴吧帖子做信息的话注意查看回帖哟)
谣言的危害
谣言是对人、对事、对社会事件的一种不确切信息的传播。谣言的功能总是消极的。它可以伤害个人,伤害群体,伤害社会,伤害国家,在许多情况下,流言蜚语往往成为不诚实的人的政治斗争的手段和工具;它可以使原来比较稳定的人际关系变得互相猜疑、倾轧、紧张;使原来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变得十分混乱,变得人心惶惶;它可以麻痹人们的思想警惕,减弱人们的防备心理,使人不知不觉成为谣言的俘虏,它可以破坏人们的团结,削弱彼此之间的信任,制造内耗,瓦解对方的战斗力。由于它具有混淆舆论的功能,往往造成极坏的影响。
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偷换概念、以偏概全,食品谣言防不胜防;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从众心理加速传播。
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该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另外:挂人的人,基本不是为了让公众评理,大多只是片面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来黑对方而已,不符合道德。(来源自知乎回答)
挂人影响了被害者的名誉,被害者的名誉权也因此会受到侵害,所以,在法律上来说,还是不要随意挂人为好。
诽谤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此罪为告诉才处理,即必须当事人自行提起刑事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特别感谢:百度百科、知乎、百度知道、搜狐新闻、北大新媒体、人民网等所提供的文献资料及参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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